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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学研究办公室2019年选聘公告
名企招聘
2019-06-24    作者: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教育局    来源: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教育局 3771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全面提升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充实我市教科研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学研究办公室教研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
详见《2019年广东省汕尾市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学研究办公室公开选聘教研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条件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五)选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六)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七)曾在地市级以上教育刊物独立发表或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7日9:00——6月29日16: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网址:www.shanweirc.com)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程序
①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登录“报名系统”,录入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②资格审核。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该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意见为准;
③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提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7月4日9:00至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选聘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4、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确认后不得再行更改。如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②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不诚信报名或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③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内录入报名信息时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④个人工作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7日。
⑤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19年6月2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及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
(二)考试
1、笔试
①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笔试满分为100分,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确定面试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复审均合格者,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
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①报名表(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②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⑥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件。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⑦论文材料。
* ②至⑥项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料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如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其空缺可按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①面试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笔试成绩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经面试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2、考察。主要考察拟聘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组成员至少3人。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3、公示。经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汕尾人才网、汕尾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汕尾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调动手续,纳入汕尾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关薪酬待遇。
六、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660-3383663;
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0660-339069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事考试鉴定院:0660-339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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